□馮磊
  新修訂的《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已於8月1日起實施mSATA。與之前相比,新條例增加了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副駕駛座椅;惡劣天氣和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建立港灣式停車帶等內容。
  未滿12歲禁坐副膠原蛋白駕駛位
  安全氣囊從彈出到展開只需1/20秒,相當於以每小時300公里左右的速度彈出,由此產生的衝擊力約為180公斤。在這樣的撞擊下,極易傷及兒童的生買房子命安全。對此,新條例規定,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駕駛人不得安排12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位;未滿4周歲未成年人,應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8月1日9時,在東青高速東營南收費站,東營交警高速大隊二中隊民警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併發放宣傳材料,收隨身碟費站上方的電子屏幕上,還打出了新法規實施首日的信息。民警李建峰介紹,為了讓廣大駕駛員瞭解新法規,交警部門印製宣傳材料,通過收費員發放,“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人對此並不瞭解,還是會有家長讓不大的孩子坐副駕駛。”
  上午10時,在收費站入口處,一輛本田越野車被交警攔停,聽駕駛員介紹,兩個兒童年齡都不到4歲。“今天是新法規實施首日,規定4歲以下兒童要坐安全座椅,避免發生事故時造成大的傷害。”民警李建峰向駕駛員解釋到。駕駛員表示,並不清楚新法規的規定,“經常帶孩子跑高速,回去一定買安全座椅安microSD裝上。”這輛車剛走,後方駛來的一輛車的副駕駛座位上,坐著一名未滿12周歲的兒童,也不符合新規,在駕駛員示意下,副駕駛的孩子很快換到後面座位。
  據瞭解,目前國內交通安全法並未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坐在副駕駛位置上,但通常交警部門和汽車廠商都會建議孩子和老人坐在後排。民警表示,對於成年人來說,安全帶應該是從肩部上方經過,在機動車發生碰撞時會勒住成人胸部。但兒童身高和成年人相差甚遠,一旦發生事故,安全帶會勒住兒童的脖子,脖子經不起安全帶的拉力,安全氣囊彈出後可能會對兒童造成致命性傷害。
  左側車道低速20%罰200元
  今年以來,山東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門以整治大型車輛違法占用左側車道為主線,大力加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截至6月30日,山東省共查處大車違法占道6.9萬多起,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明顯好轉。但是,要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還需用法律進行規範。
  “大型車輛違法占道行駛是造成高速公路擁堵和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山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政委、省高速公路交警總隊黨委書記田玉國表示,對此類違法行為,此前也曾治理過,但由於對“禁止大車長時間占用超車道”如何界定有困難,多少分鐘為長時間無法律依據,因此造成取證難、認定難、爭議大,致使大量的違法占道行駛車輛得不到應有的處罰。
  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槐國棟介紹,新條例對高速公路行車規則進一步細化,破解大車違法占用左側車道治理難題。在低速行駛治理方面,新條例規定,對機動車在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上的,處200元罰款,這一規定有助解決“高速公路不高速”問題。新條例還規定,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除因超車需要外,禁止駛入左側車道;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禁止大型客車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使用最左側車道超車,對違反規定的將處以200元罰款。
  危化品車上高速將受限
  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素有高速公路上的“流動炸彈”之稱,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損失,歷來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點。尤其是在節假日和惡劣天氣情況下,危化品車輛發生事故的幾率大大上升,危害性更大。
  據介紹,2013年9月16日,在東青高速公路廣饒路段一輛大貨車與一輛液化氣罐車發生刮擦事故,致使液化氣泄漏燃燒,現場50米範圍內一片火海,進入該區域的四輛車中9名駕乘人員全部遇難,如果在節假日發生此類事故傷亡會更大。
  為預防和減少這類事故發生,新條例規定,遇有冰雪、霧等惡劣天氣和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時,山東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通行高速公路,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罰款。
  此外,為避免因小的碰撞、剮擦等輕微交通事故,造成“小事故、大擁堵”現象和發生二次事故,新條例對符合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規定當事人應當對現場拍照後,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收費站、服務區、港灣式停車帶),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或者報警。
  (原標題:山東:幼兒上高速應坐兒童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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